為了貫徹全國教育工作會議精神,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2010—2020年)》目標,深化高校招生考試制度改革,推進中學素質教育深入實施,根據教育部關于高等學校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我校在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錄取中繼續(xù)實施自主選拔招生,以選拔有特殊才能和培養(yǎng)潛能的優(yōu)秀人才。實施辦法具體如下:
一、領導機構
我校自主選拔工作將在吉林大學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招生辦公室組織實施,嚴格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加強管理,嚴格程序。
二、招生范圍
理科在全國范圍內招生;文科在除江蘇。ńK省沒有文科招生計劃)外其他省份招生。
三、招生計劃
自主選拔招生計劃占本科招生計劃的2%。
四、報名條件
。ㄒ唬〢類報名資格:
具有較強的創(chuàng)新精神和一定的實踐能力,善于獨立思考,思想政治品德優(yōu)秀,且身體條件符合國家高考體檢標準的省級重點中學(省級示范性高中)應屆高中畢業(yè)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
1、高中階段獲得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兩個以上(含兩個)不同學科省級賽區(qū)二等獎者,并且綜合成績排名在年級同科類前30%。
2、具有外語、文學方面的特殊才能,并且綜合成績排名在年級同科類前30%,高中階段獲得下列條件之一:
。1)全國創(chuàng)新英語(論壇)作文大賽優(yōu)勝獎;
。2)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全國決賽獲獎者;
。3)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一等獎;
。4)獨立創(chuàng)作的文學出版刊物(只限文科考生)。
3、具有我校本年度規(guī)定的選拔保送生資格者。
4、高中階段學習成績一貫優(yōu)異,具有創(chuàng)新潛質、學科特長、綜合素質較高、綜合成績排名原則上在年級同科類前5%的學生(生源質量好的中學,身體殘疾學生經我校同意后可適當放寬)。
。ǘ〣類報名資格:
“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yǎng)試驗計劃”實行中學校長實名推薦的報名方式,招生范圍為天津、河北、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山東、河南等8省、市、自治區(qū)的理科考生。根據各中學近年考入我校的學生數量、質量以及在校綜合表現確定中學名單和推薦人數。
五、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請進入吉林大學招生網(http://zsb.jlu.edu.cn),點擊“網上報名”,進入“自主招生網上報名系統(tǒng)”頁面,按要求如實填寫申請表,填寫完畢后提交。報名時間為2011年12月20日至2012年1月5日。
2、郵寄材料:
。1)《吉林大學2012年自主選拔考試申請表》;
。2)獲獎證書復印件或獨立創(chuàng)作的文學出版刊物原件;
。3)高中期間各學期成績原始記錄單復印件并加蓋學校公章;
。4)身份證和學生證復印件;
(5)個人自薦報告(請考生本人親筆書寫,內容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個性特長及取得的成果、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
。6)中學校長實名推薦信(B類考生)。
友情提示:請將申請材料于2012年1月5日(以郵戳為準)前郵寄到我校招生辦公室(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前進大街2699號,郵編:130012)。所需材料請用郵局特快專遞方式(EMS)郵寄,對考生所報材料一律不予退還。
六、考核辦法
1、A類初審合格考生測試形式為筆試和面試,筆試合格者參加面試。
2、B類初審合格考生只進行面試,不參加筆試。
七、工作程序
1、報名截止后,由我校組織專家組對申報者提供的材料進行初審(對材料不全或超過申報截止日期者不予審核)。初審合格后將參加我校組織的測試,參加測試的考生名單將于2012年2月15日在我校招生網站公布。
2、測試安排
。1)報到時間:2012年2月28日
報到地點:吉林大學中心校區(qū)體育館
。2)測試科目:
A類:理科:筆試(語文、數學、英語、物化綜合)、面試。
文科:筆試(語文、數學、英語)、面試。
B類:面試
(3)測試時間:2012年3月1日筆試
2012年3月3日—2012年3月4日面試
。4)測試地點:吉林大學。
(5)測試費:200.00元。
八、入選考生確定標準
我校按照擇優(yōu)選拔、寧缺毋濫的原則,對報名考生進行考核選拔。
1、A類:在考生筆試成績合格的基礎上,按綜合成績(筆試成績的80%、面試成績的20%)排序,擇優(yōu)確定入選考生名單。
2、B類:根據考生面試成績,擇優(yōu)確定入選考生名單。
入選考生名單在我校招生網站、教育部陽光平臺公示。
九、錄取原則及優(yōu)惠政策
1、被我校確定為自主選拔考試入選的考生,必須在戶籍所在地參加全國普通高考,考生必須按照所在省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計劃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第一順序)填報志愿,且必須服從專業(yè)調劑,否則作為自動放棄自主選拔入選資格。
考生填報志愿后,按規(guī)定時間將信息反饋表寄至我校。錄取時我校將以此表作為確定自主選拔錄取專業(yè)的依據。
2、A類自主選拔考試測試成績前30名者,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當地錄取投檔線(投檔線按照我校在相關。ㄊ、區(qū))公布的本科招生計劃數所形成的投檔線測算值執(zhí)行)下20分以內(含20分),且不低于所在省重點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加20分確定專業(yè);31-100名者,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當地錄取投檔線下10分以內(含10分),且不低于所在省重點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加10分確定專業(yè);101名以后者,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當地錄取投檔線下5分以內(含5分),且不低于所在省重點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加5分確定專業(yè)。
3、A類理科考生自主選拔考試測試成績前10名者,高考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重點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100分以上,入學后可以選擇進入我校“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yǎng)試驗計劃”的專業(yè)學習;自主選拔考試測試成績前30名者,高考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重點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80分以上,入學后可以選擇進入我校“卓越工程師培養(yǎng)計劃”的專業(yè)學習。
4、B類考生高考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重點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100分以上,學校將予以錄取到“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yǎng)試驗計劃”的專業(yè)。如考生未達到錄取要求,可享受按高考成績加20分錄取到其他專業(yè)的優(yōu)惠政策。
5、殘疾學生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當地錄取投檔線(投檔線按照我校在相關。ㄊ、區(qū))公布的本科招生計劃數所形成的投檔線測算值執(zhí)行)下20分以內(含20分),且不低于所在省重點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并且符合專業(yè)培養(yǎng)要求,學校予以錄取。
部分實行新課改的省份(如江蘇省等),高考總分非750分。優(yōu)惠分數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考試總分與750分之比進行折算(小數點后實行四舍五入原則)。
十、咨詢方式
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前進大街2699號,郵編:130012
電話:0431-8516830585166420傳真:0431-85166226
吉林大學招生網:http://zsb.jlu.edu.cn
吉林大學主頁:http://www.jlu.edu.cn
十一、監(jiān)督機制
1、我校自主選拔錄取工作由學校監(jiān)察部門全程參與。
2、學校通過吉林大學招生網向社會公布吉林大學自主選拔考試入選考生名單,并報考生所在省招生辦公室及考生所在中學備案,考生所在中學應在校內張榜公示至少一周,以接受社會的監(jiān)督。
3、有關中學要本著高度負責的精神,嚴格按照一定程序實施推薦工作,切實公開推薦標準、推薦過程、推薦結果。申請者應本著誠信原則如實申報有關材料,凡存在弄虛作假行為者,一經查實,我校將取消考生的選拔資格及所在中學三年的推薦資格。
十二、申述渠道
吉林大學申訴電話:0431-85166740
本辦法由吉林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吉林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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