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大學2011年藝術特長生招生實施辦法
2011-01-04 16:32:53江蘇大學
江蘇大學2011年藝術特長生招生實施辦法
為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活躍校園文化生活,進一步充實學校大學生藝術團。根據江蘇省招收藝術特長生工作的規(guī)定,2011年江蘇大學繼續(xù)在江蘇省招收藝術特長生。
一、招生項目及招生計劃
1、招生項目
①聲樂:美聲、民族唱法;
、谄鳂罚盒√崆、大提琴、手風琴、二胡、琵琶、笛子、揚琴、古箏;
③舞蹈:民族舞。
2、招生計劃
根據報名人數及考核結果確定,總數不超過10人。
二、招生對象
符合本年度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guī)定的報名條件,具有我校招生項目藝術特長的江蘇省考生。
三、報名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江蘇省考生,可參加我校藝術特長生報名:
1、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市級(省轄市)文藝調演比賽個人項目獲得二等獎(含)以上;省級(含)以上文藝調演比賽個人項目獲得三等獎(含)以上。
2、具有較高藝術才能,符合我校開展藝術活動的需要。
四、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2011年1月15日。
2、報名方式
提供紙質報名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