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歷史沿革
來源:華夏經緯 2009-09-06 17:57:48
吉林省歷史上長期是漢、滿、蒙古等少數民族活動和聚居之地。吉林東南部和遼東同屬于華夏族傳統(tǒng)聚居地。燕國、秦朝、兩漢均在此設立行政機構。約4000年前(周)活動在長白山北部一帶的肅慎部族(漢稱挹婁,隋唐稱靺鞨,皆系滿族前身)以射獵為主,為本區(qū)原始居民。唐代時粟末靺鞨建渤海國,渤海國主體大致以吉林省為中心,包括黑龍江省南部和朝鮮半島北部部分地區(qū)。宋代時又建金國(女真)。明以后滿族經濟活動則有畜牧、采集、狩獵、捕魚及農業(yè)等多種生產。省境西部,古稱鮮卑、契丹、韃靼,均為蒙古族同系,以游牧為主。北宋時建立遼國,滅渤海國,勢力達于省境東部。至明末,全省仍為人煙稀少,山林茂密,草原豐美的地區(qū)。清順治年間,頒發(fā)招墾令,鼓勵華北農民來東北地區(qū)開墾,但至乾隆五年(1740)又頒布了"流民歸還令",施行封禁政策。在此期間,長白山區(qū)劃為清室采參與狩獵地,東豐、梅河口、輝南、磐石一帶為皇室圍場,從今松花江畔的法特起經長春至今遼寧省開原筑有柳條邊墻。以西為蒙古族牧地,禁止越境。但清政府的封禁政策并未能阻止為生活所迫的華北大批漢族農民流入吉林中部一帶,并向北、向東、向西擴展。1791年蒙古王公也開始在長春一帶招民開墾。在農墾區(qū)內出現了釀酒等手工業(yè)和小的集鎮(zhèn),東部鴨綠江和圖們江流域也有不少漢族和朝鮮族移入,從事農業(yè)、伐木和采集。嘉慶八年(1803)廢止禁令,光緒四年(1878)吉林又設置墾務局,大事墾殖,經濟面貌大為改觀,并逐步形成東部的農林地區(qū),中部的農業(yè)地區(qū)和西部農牧地區(qū)的差異特點。清初,自1676年寧古塔將軍移駐吉林,為吉林省設制之始。其所轄范圍包括現今省境中東部、黑龍江省東南部,及烏蘇里江以東、黑龍江以北廣大地域。光緒三十三年(1907)五月吉林省正式建制,省會設在吉林,轄區(qū)跨今吉、黑兩省大部分地區(qū),下設吉長、濱江(哈爾濱)、依蘭(三姓)、延吉四道,一直延續(xù)到中華民國時期。20世紀初始建鐵路,1903~1929年修通了中東鐵路南滿支線、吉長、四洮、吉敦、天圖、沈吉等線,日偽時期又修通了長圖、長白、牡圖、拉濱、白阿、梅輯、鴨臨等線。這些鐵路改變了以吉林為中心的官馬驛站交通系統(tǒng)和區(qū)域聯系方向,哈爾濱及其所聯系的地區(qū)也由吉林省析出。從而加強了長春的政治和交通地位。
1945年起,中國共產黨開辟東北解放區(qū),在原吉林省境內設吉林、松江、合江三省。1949年4月重劃東北行政區(qū)時,保留吉林省,省會吉林市,同時合江省撤消并入松江省。1954年6月,松江省撤消并入黑龍江省;吉林省省會遷至長春市。全省面積18.74萬平方公里,人口2727.99萬,有漢、滿、回、朝鮮、蒙古、錫伯等民族。
歷史疆域
清朝時期
清前期,吉林省一直延伸至海岸線,比鄰日本海,包括今天該省東部、黑龍江省東部、俄羅斯濱海邊疆區(qū)和哈巴羅夫斯克邊疆區(qū)南部,在清朝省區(qū)面積中占列第六、七位。素以造船業(yè)為主,“吉林烏拉”(Girinula)在滿語中為沿江之城。在《中俄北京條約》中吉林所有沿海地區(qū)被割讓,僅剩下內陸。
中華民國時期
國民政府1945年時期的東北曾畫成九個省份,當時的吉林省的轄區(qū)有(省會吉林市,轄2市18縣1旗),而境內哈爾濱市系直轄市,直隸行政院。
省轄市則有吉林市、長春市
縣治有永吉、長春、伊通、農安、舒蘭、樺甸、磐石、雙陽、德惠、扶余、雙城、五常、榆樹、敦化、蛟河、干安、九臺、懷德縣
盟旗:郭爾羅斯旗。
中華人民共和國時期
到了1949年,人民政府接管后將東北九省調整為:黑龍江、吉林、松江、遼寧、遼西五省。接下來到1954年以后,改回東北三省:吉林、遼寧、黑龍江,而吉林省是由吉林、松江組合而成。
建制沿革
吉林省建省始于1907年。吉林是滿語吉林烏拉的略稱,即沿江的意思,因省會原設于吉林市而得名。吉林自古是個多氏族、部落和部族活動地區(qū)。除漢族以外,原住民族有兩大族系:一為肅慎族系,其后為挹婁、勿吉、靺鞨、女真、滿族,主要居于東部;源自肅慎的扶余族及其分支高句麗,扶余居西北部,高句麗居南部;二為東胡族系,有烏桓、鮮卑、契丹、室韋、蒙古等族,主要居于西部地區(qū)。戰(zhàn)國和秦代時,東北設遼西、遼東等郡,吉林為西郡的塞外之地。漢武帝時在今通化、渾江、集安一帶設玄菟郡,琿春一帶設蒼海郡。唐統(tǒng)一東北以后設府、州行政區(qū),前郭、長嶺以東為渤海都督府,以北為室韋都督府,以西為松莫都督府,南部為安東都護府。唐代中期,在吉林東、中部地區(qū)設京、府、州。遼代時,吉林的東部屬東京道、西部屬上京道。金代時,吉林的中、東部屬上京路;四平屬咸平路;白城西部屬臨潢府路;通化、集安、渾江等地屬東京路。元代時,吉林農安以東為開元路,琿春一帶設奚關總管府,延吉一帶設南京萬戶府,磐石一帶設斡磐千護所,農安設開元千戶所;農安以西屬中書省泰寧路;南部通化、渾江市各縣屬遼陽路東寧府。明滅元后,在東北南部設遼東都指揮使司。1409年增設奴爾干都指揮使司,管理黑龍江、烏蘇里江流域廣大地區(qū),下設衛(wèi)、所,吉林境內有70余衛(wèi)。清設將軍轄區(qū),所轄區(qū)域為:東到日本海,南至圖們江、鴨綠江,北臨鄂霍次克海,西接黑龍江、通遼市。吉林于康熙十二年(1673)建城,稱為吉林烏拉。光緒年間,逐步增設吉林府等。光緒三十三年(1907)設吉林省,選出巡撫。1912年,改吉林巡撫為都督,1913年廢都督設民政長,全省分4道、37縣。1931年九一八事變后,建立偽滿洲國,長春為首都。1945年,日本投降,東北改為9省,吉林、間島合并稱吉林省。1949年,吉林省為東北6省之一,省政府在吉林市。1954年確立長春市為省會,沿置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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