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60年:1950年“語文”替代了“國文”
2009-09-03 22:56:52中國教育報
教育60年:1950年“語文”替代了“國文”
1948年,從北京大學西語系畢業(yè)后,我來到北京八中任教。當時,學校教師滿員,我就先當了美術教師,1949年又轉教國文。
解放前,語文課在小學稱“國語”,中學稱“國文”。1949年,葉圣陶先生主持華北人民政府教科書編審委員會工作時,建議把舊有的“國語”和“國文”更名為“語文”。同時,編審委員會還要編輯新的語文課本。由于表現(xiàn)突出,又是黨員,我被推薦加入“中學語文科課程標準”編寫小組。
建國初期,許多出名的國文教師都被看作是“從舊社會過來的人”,大家認為他們接受新思想不如年輕人快。于是,編寫小組就由當時的貝滿女中校長陳哲文牽頭,組織了包括我在內(nèi)的3位富于改革精神的年輕教師,與教育部教學指導司的王泗原一起,開始著手編寫語文課程標準。
那時候,幾乎每個星期,我們幾個人在教課之余都用兩個下午的時間聚在貝滿女中——商議、討論,一句句地寫、斟酌、修改。大約寫了兩三個月的時間,才完成了草稿。
草稿寫完了,我們把它交到了葉先生手上。1949年8月,葉先生又從頭至尾逐字逐句地進行了修改。
1950年8月,教育部頒布《中學暫行教學計劃(草案)》,規(guī)定了在中學階段共設14門課程,并正式提出了“語文”這一學科稱謂。但是,各科課程標準并沒有隨之出臺,中學教學計劃要具體落實還需要更有力的抓手。
同年,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了初、高級中學兩套語文課本。課本中附上了以中央人民政府出版總署編審局名義寫的兩個《編輯大意》。“大意”采用了“語文”這個新的學科名稱,提出了語文學科的性質(zhì)和教學原則,實際上起到了課程標準的作用。
1951年3月,教育部召開第一次全國中等教育會議,我和編寫組的幾位同志都參加了。會上討論通過了中學數(shù)學等科目的課程標準,但中學語文學科的課程標準沒通過,要重新編寫。
1952年,我奉調(diào)到教育部教學指導司參與中學語文課程標準的編寫工作。同年12月,教育部成立了中小學各科教學大綱起草委員會。這時,按照蘇聯(lián)的叫法,課程標準已改稱為教學大綱。許多科目的教學大綱都開始以蘇聯(lián)教學大綱為藍本編寫。語文學科的教學大綱和教科書正式被分成“漢語”與“文學”兩部分,分開編寫。從此,“中學語文科課程標準”草稿算是進入了故紙堆。
雖然“中學語文科課程標準”草稿只在上世紀50年代被人們在內(nèi)部傳閱過,但它在語文學科的性質(zhì)、任務、教學原則和方法、教材編寫等方面都有許多精辟的見解。1980年,征得葉老的同意,《中學語文教學》雜志發(fā)表了這份塵封的“課程標準”。至此,它才正式與人們見面。(本報記者張瀅整理)
□鏈接第一個中學教學計劃頒布
1950年8月,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頒布了《中學暫行教學計劃(草案)》。這是新中國的第一個中學教學計劃。
《中學暫行教學計劃(草案)》取消了舊中國的“黨義”、“童子軍”、“軍事訓練”等科目,規(guī)定中學設政治、語文、數(shù)學、自然、生物、化學、物理、歷史、地理、外語、體育、音樂、美術、制圖等14門課程。“計劃”還單獨設置了政治課程,加強了對學生的新民主主義教育。同時,“語文”替代了解放前的“國文”、“國語”,作為一門課程的稱謂正式登上歷史舞臺。
該教學計劃不僅規(guī)定了課程的體系結構,而且還規(guī)定了各科目的內(nèi)在結構,明確了構成每一個科目的主要內(nèi)容、每一部分內(nèi)容的課時數(shù)以及實施的時間分配。“計劃”規(guī)定的教學總時間為7200課時。語文、數(shù)學和外語等3門課程分量較重,分別占課時總量的17.78%、16.66%和1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