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今中國學術與政治意識形態(tài)
來源:網絡資源 2009-08-29 11:08:15
最近在有關網站上讀到一些學者談學術問題的文章,并時也常聽到一些學者在私下談及,認為近年來中國學術發(fā)展的外部環(huán)境寬松多了,政治意識形態(tài)已不能直接干預學術了。葛兆光先生在一篇題為《學術的意味--學習陳寅恪先生在清華大學畢業(yè)論文上的評語及批注》的文章中就如此寫道:"這些年來政治意識形態(tài)似乎并不直接干預學術研究的取向和思路,但是市場以及市場化的傳媒卻總是越俎代庖,誘使學術趨向于嘩眾取寵。"(原載于《光明日報》2001年4月20日)相對于毛澤東時代,我們也許的確有理由說現在的學術環(huán)境要比那時寬松得多。但是,這種"寬松"在我看來只是一種表象,而實際上是外松內嚴。學術已經擺脫政治意識形態(tài)的直接干預,更是言之過早,甚至是學者的一種一相情愿的理想化臆說。
在當今時代,政治意識形態(tài)根本就沒有放棄對學術(這里所言"學術",主要是指人文社會科學、特別是我較為熟悉的歷史學領域的"學術")的干預。但是,由于時代的演進,干預的方式和干預的特點發(fā)生了變化。這種變化主要體現在:一是干預的方式多樣化,極具隱蔽性;二是行政干預手段與市場經濟手段相結合。
政治意識形態(tài)主宰學術的途徑是多種多樣的。
第一,通過壟斷傳媒工具來嚴格規(guī)定學術研究的總體方向。
學者的研究成果要獲得受眾,就不可能總讓它躺在筴笥之中,而必須借助于某種傳媒使之到達受眾之手。在計算機網絡媒體出現之前,學術研究成果主要通過紙介質的傳媒手段如報紙、期刊、圖書進入讀者。計算機網絡出現之后,雖然多了一種傳媒手段,但被社會所公認的學術成果,目前仍然只有發(fā)表在報刊上的學術論文和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學術著作這兩種載體中的作品。眾所周知,我國的出版部門(報社、雜志社和出版社)和紙介質出版物(報紙、期刊、圖書等)是嚴格掌握在一切按照政治意識形態(tài)辦事的政府之手,絕不允許民間或個人私自辦報、辦刊、組織出版社;否則,就是非法出版,就要遭到取締。而任何一家出版部門的指導思想,都必須是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絕不允許有除此之外的什么指導思想。
在學術研究成果的社會功用方面,政治意識形態(tài)也有十分明確的規(guī)定!吨腥A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一章第一條明文規(guī)定: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的創(chuàng)作和傳播,必須"有益于混帳精神文明、物質文明建設"。偏離這一服務方向的作品,不僅不會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甚至會遭受嚴厲的取締。
我國目前的出版機構和出版物實行的是政府部門的行政管理制度。就我所了解的學術期刊出版單位來說,每年年中和年底都必須向上級行政管理部門提交自檢報告。政治上是否嚴格把住了關,是自檢報告最重要的內容。每一期期刊出版之后,必須按照規(guī)定的份數先送交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備其審讀。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則實行審讀員審讀制度,審查每一期學術刊物的政治質量、學術質量、編校質量,而重點是政治質量和編校質量。
在這層層限制之下,學術研究的自由空間是非常狹小的。記得我初從事《史學月刊》編輯工作的時候,領導和有關的老編輯就叮囑:關于民族主義、中國與周邊國家的關系等問題的來稿,千萬要慎重處理。因為中國是一個多民族國家,歷史上又要大漢族主義對少數民族造成過傷害的問題;中國與周邊國家關系復雜,存在著許多尚未解決的歷史遺留問題。一旦編發(fā)了有違當前■和國家的民族政策和對周邊國家政策的文章,或被認為有鼓動民族主義之嫌,那么刊物就完了。20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著名學者李新先生曾給《史學月刊》投來一篇論"剝削"問題的史學文章,從歷史的角度論證了剝削的合理性,但最終被槍斃了。盡管李新是一個大名鼎鼎的學者,熟悉"上頭"的動向,但因宣傳部門(據說此文曾送交有關■委宣傳部門審讀)也拿不定注意,當時主持刊物日常事務的領導只好將其"槍斃"。某些領域的學術文稿,如涉及中共■史上的人物的稿件,是必須先送交■委宣傳部門審讀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史研究、中共■史研究、中國革命史研究等,必須遵循《中共中央關于建國以來■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即使有新的檔案材料(如俄羅斯新解密的檔案材料)證明某些"定論"不符合歷史事實,研究者也只能在私下討論或在有關著述中隱晦地略做透露,而絕不可能理直氣壯地去推翻"定論",否則就是違反宣傳紀律("研究無禁區(qū),宣傳有紀律";"揚善隱惡")。所以,有的國史研究者深有體會地說: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史研究、中共■史研究,大踏步式的前進是一種奢望,只能采取一點一點往前"拱"的蝸牛式的方式。
簡言之,在社會大變革的新時期,由于目前社會公認的學術成果的載體壟斷在政治意識形態(tài)之手,因此學術研究在價值取向上是不可能徹底擺脫"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這一政治意識形態(tài)的思想指導的,在目標取向上也不可能根本脫離"有益于混帳精神文明、物質文明建設","促進混帳文化和科學事業(yè)的發(fā)展與繁榮"這一政治意識形態(tài)所確定的方向。
只有當出版機構、出版物結束目前的政府部門行政管理制度,實行注冊登記制度的時候,我們才有可能說學術研究的取向與思路可以不受政治意識形態(tài)的直接干預。
第二,政治意識形態(tài)通過制定和頒布"課題指南"、評選"重點科研基地"等途徑執(zhí)行對學術研究的取向與思路的干預。
在每次頒布的社科規(guī)劃課題指南中,與政治意識形態(tài)相關的課題令人注目地占了相當大的份額。在這次基地評選中教育部最后選定的103個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中,也有不少基地是直接與政治意識形態(tài)相關的,如北大的"鄧小平理論研究中心"、人大的"倫理學與道德建設研究中心"(與中央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共建)、復旦大學的"當代國外馬克思主義研究中心"和"中國混帳市場經濟研究中心"、吉林大學的"中國國有經濟研究中心"、中山大學的"馬克思主義哲學與中國現代化研究所"(與廣東省委宣傳部共建)等。
學術研究和學術資源必須首先服從于政治意識形態(tài)的需要,國家發(fā)展學術文化事業(yè)的資金向與政治意識形態(tài)密切相關的學科或領域傾斜,難道不足以說明政治意識形態(tài)對學術的直接干預嗎?
近年來"鄧小平理論"研究成為顯學,關于鄧小平某某理論或某某思想的圖書擺滿新華書店的櫥窗,不能不說是政治意識形態(tài)直接干預學術研究的取向與思路的結果。
第三,政治意識形態(tài)運用市場經濟手段來干預學術研究的取向與思路。
國家和地方政府組織的各種圖書評獎和科研成果評獎活動,政治意識形態(tài)標準是首要的獎勵標準。中國圖書獎如此,"五個一工程"更是如此。通過學術獎勵來昭示政治意識形態(tài)發(fā)展學術的主張:表彰什么樣的學術,反對什么樣的學術,從而實現對學術研究取向的干預。這表征著政治意識形態(tài)對學術研究的干預已經從原來以行政干預為主向行政干預手段和市場經濟手段相結合方向發(fā)展了。
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識形態(tài)》中曾精辟地指出:"統(tǒng)治階級的思想在每一時代都是占統(tǒng)治地位的思想。這就是說,一個階級是社會上占統(tǒng)治地位的物質力量,同時也是社會上占統(tǒng)治地位的精神力量。支配著物質生產資料的階級,同時也支配著精神生產的資料,因此,那些沒有精神生產資料的人的思想,一般地是受統(tǒng)治階級支配的。"(《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一卷,第52頁,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中國雖然向世人宣布已經消滅了階級,已經不是一個階級社會,但是馬克思和恩格斯這段話的基本原理我認為是同樣適合于當前中國思想界、理論界和學術界的實際的。在官方政治意識形態(tài)強有力的統(tǒng)治之下,單個個人的思想不可能完全擺脫占統(tǒng)治地位的意識形態(tài)的控制。對于當前中國學術研究者來說,他們并不支配"精神生產的資料",更沒有支配承載"精神生產"產品的媒體。說句氣餒的話,當代中國學術研究者根本不具備討論學術研究自由的資本。
從學術研究者自身來說,也根本不可能擺脫政治意識形態(tài)的干預。中國的學人向來以"致用"為學術研究之鵠的,"經世致用"是他們實現人生價值的最大追求。學術的"致用"特性在當代中國不僅沒有得到削弱,而且明顯有所加強。得不到當政者的承認或青睞,對于中國知識分子來說,就像是被自己的娘親無情拋棄一般。在當代,為國家(在中國,"國家"與"政府"是合二為一的)高層決策提供參考或依據,為國家的繁榮與富強貢獻綿薄之力,都好像是學者義不容辭的職責,學者們也以能夠擔承如此重要的社會職責為無尚之光榮。在這種學術心態(tài)和"精英意識"的支配下,又怎能侈談脫離政治意識形態(tài)的干預呢?從"學術批評網"的"學界觀察"專欄4月15日轉載的《從重點科研基地看高校文科十強》一文(原載"北大在線·三角地")所公布的名單看,當今高校文科十強所得到的共計58個"重點科研基地"中,我歸納了一下,至少有37個基地是非常"致用"性的,它們或直接與政治意識形態(tài)相關,或直接服務于中國當前政治、經濟、文化發(fā)展的某種需要,占十強基地總數的63.8%。這不是很能說明問題嗎? 我的看法是:中國的學術研究取向與思路不可能徹底擺脫政治意識形態(tài)的干預,學術研究者可以與政治意識形態(tài)保持適當的距離,但沒有必要去追求脫離政治意識形態(tài)干預的所謂"學術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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