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

熱門城市 | 全國 北京 上海 廣東

華北地區(qū) |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內蒙古

東北地區(qū) | 遼寧 吉林 黑龍江

華東地區(qū) | 上海 江蘇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東

華中地區(qū) | 河南 湖北 湖南

西南地區(qū) | 重慶 四川 貴州 云南 西藏

西北地區(qū) | 陜西 甘肅 青海 寧夏 新疆

華南地區(qū) | 廣東 廣西 海南

  • 微 信
    高考

    關注高考網(wǎng)公眾號

    (www_gaokao_com)
    了解更多高考資訊

您現(xiàn)在的位置:首頁 > 高考資源網(wǎng) > 高中試卷 > 高一數(shù)學練習題 > 6.3.3不等式的證明(3)

6.3.3不等式的證明(3)

來源:網(wǎng)絡資源 2009-08-13 14:07:12

  二、要點回顧:

 。1)綜合法--利用某些已經(jīng)證明過的不等式和不等式的性質或所給條件,推導出所要證明的不等式成立。

  其思路是"由因導果",從"已知"推出"未知"。若條件為A,要證明的結論為B,用綜合法證明的邏輯關系是:AB1B2…BnB

 。2)分析法--從求證的不等式出發(fā),分析使這個不等式成立的充分條件,把證明不等式轉化為判定這些充分條件是否具備,從而判斷原不等式成立。其思路是"執(zhí)果索因",步步尋求上一步成立的充分條件,如果能夠肯定這些充分條件已具備,即可斷定原不等式成立。

  綜合法和分析法是對立統(tǒng)一的兩種方法。

  使用分析法證明不等式,要學會正確使用連接有關步驟的關鍵詞,如"為了證明","只要證"等,

  若條件為A,要證明的結論為B,用分析法證明的邏輯關系是:BB1B2…BnA

 。3)有時證明一道題,可同時使用分析法和綜合法,稱之為分析綜合法

……

下載地址:http://files.eduu.com/down.php?id=149871

收藏

高考院校庫(挑大學·選專業(yè),一步到位。

高校分數(shù)線

專業(yè)分數(shù)線

京ICP備10033062號-2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備案編號:1101081950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10-56762110     舉報郵箱:wzjubao@tal.com

高考網(wǎng)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5-2022 0u5j96q.cn . All Rights Reserved

知識商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