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解2009年湖北省高考11大政策變化
2009-03-27 09:03:21長江日報
變化一:全省所有考生、各類志愿都在網上填報,停止采用紙介質機讀志愿卡填報志愿方式。
詳解:網上填報志愿規(guī)定截止日后,不能再填報、修改。省招辦以考生最后一次填報的志愿信息作為投檔錄取依據。因考生本人不按網上填報志愿程序和要求操作,或密碼設置不當、保管不善,或請他人代填造成志愿信息錯誤或遺漏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變化二:今年我省二本院校中,參加自主招生試點的高校增加3所;自主招生試點的職業(yè)技術學校增加3所。
詳解:所新增的二本院校為:三峽大學、武漢科技學院、武漢工業(yè)學院。
所新增的職校為:湖北職業(yè)技術學院、武漢鐵路職業(yè)技術學院、三峽電力職業(yè)技術學院,他們可在本校招生計劃的10%以內進行自主招生試點。
變化三:高職統考的科目、投檔辦法都有較大調整。
詳解:高職統考科目調整為“3+計算機應用基礎”,“3”為語、數和英語,每科滿分為150分,計算機應用基礎為理論知識考試,滿分為100分。高職統考中的“雙特色對口升學”考試科目,仍為語、數、英語和專業(yè)綜合,從2010年起該科類將取消。
對參加高職統考的中職生,分別劃定本科、高職高專(一)和高職高專(二)的文化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職業(yè)技能考試合格的考生才有資格參與錄取。招收中職畢業(yè)生的本科院校(專業(yè))錄取分文理科類投檔,不再按專業(yè)考試類別投檔。
變化四:共建計劃只設平行志愿,最低錄取控制線調整到批次線。
詳解:今年,武漢市與在漢8所部委屬高校合作建設招生,計劃錄取設由多個院校組成的平行志愿,不設第二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檔規(guī)則從高分到低分投檔;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由往年的錄取學校調檔線下20分,調整為第一批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變化五:征集志愿生源不足,三本院?上陆档脚尉下20分內征集志愿。
詳解:三批本科院校征集志愿時,如批次線上有效生源(指三本線上填報了三本志愿的考生)不足,可以安排批次線下20分以內的考生填報征集志愿,按征集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投檔。
變化六:不再單劃軍校錄取控制分數線。
詳解:按照解放軍總政治部和教育部文件規(guī)定,軍校招生執(zhí)行學校所在批次的錄取控制分數線。
變化七:未經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集中公示的高水平運動員考生,省級招辦不得投檔,招收院校不得錄取。錄取少數專項測試成績特別突出的高水平運動員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分數線)由去年規(guī)定的二本(二)分數線的60%提高到65%。
注解:根據教育部精神,進一步嚴格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管理。
變化八:體育身體素質測試總分由原來的100分調整為500分。
詳解:考生投檔成績由原來的高考成績與身體素質測試成績之和,調整為高考成績的50%與體育身體素質測試成績的75%之和,省招辦從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檔,由學校根據本校錄取規(guī)則錄取。
變化九:農村獨生女考生報考省屬高?杉10分優(yōu)錄。
詳解:父母和本人均為農村戶口、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的農村獨生女考生,報考湖北省屬高校時,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績總分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變化十:今年省招辦不再打印發(fā)放《錄取新生信息確認表》。
詳解:省招辦只打印高校錄取新生名冊,加蓋錄取專用章后寄發(fā)高校,作為考生被高校錄取的依據;高校根據省招辦寄發(fā)的錄取新生名冊填寫考生錄取通知書,加蓋本校校章后與有關報名資料一起寄送被錄取考生。錄取期間,考生可通過省招辦和高校提供的途徑查詢和確認本人的錄取結果。
變化十一:今年起,當年違規(guī) ,下年不得報考。
詳解:今年起,對通過偽造、涂改有關材料違規(guī)獲取考試或錄取資格的考生,以及利用通訊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試或代替他人考試等考試作弊行為情節(jié)嚴重的考生,除按規(guī)定分別給予取消當年考試資格,取消錄取資格,取消入學資格和學籍等處理外,下一年度將不得參加高考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