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錄取豈能“父債子還”
2008-01-07 11:01:37中國網(wǎng)
記者昨日獲悉,日前湖北省出臺規(guī)定,獨生子女在參加中考或高考時,在同等條件下可優(yōu)先錄取。當?shù)卣块T稱,將對實行計劃生育的家庭,在子女入學、合作醫(yī)療、低保、救助等方面予以獎勵優(yōu)先和優(yōu)惠。
在高考面前,非獨身子女僅僅因為這個身份就比人家少了個籌碼,對他們公平嗎?盡管國家目前提倡計劃生育,可有兄弟姐妹又非他們的錯,為何在受教育問題上也要“父債子還”?何況如果其父母都是獨生子,生育二胎完全在國家法律允許范圍內,難道也要享受這樣的不公正待遇?透過這則荒唐規(guī)定,當?shù)卣摹芭哪X袋政策”令人稱奇。
也許在當?shù)卣劾,“只生一個好”是當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所倡導的,于是獨生子女就應當享有特殊待遇。可別忘了,高考錄取的標準一直是按考生參加高考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并向高校投檔,投檔的比例為1比1.2。各高校錄取時,在投檔考生中進行擇優(yōu)錄取。所謂擇優(yōu)錄取,則是要看學生的綜合素質,包括:德、智、體、美、勞等基本表現(xiàn),個性特長,競賽獲獎,參加社會實踐經(jīng)歷等,這樣才符合人才選拔的基本要求。而用獨身子女甄別高考生依據(jù)又是什么?有科學證明獨身子女就更優(yōu)秀嗎?相反,如今一些獨身子女由于從小嬌生慣養(yǎng),人生觀、世界觀及個人生活習慣都要遜于非獨生子,憑什么在高考錄取上就讓他們“優(yōu)先”了?
既然是國家的教育,就應當公平地對待每一個人。用是不是獨生子來進行高考錄取的規(guī)定,嚴重損害了其他考生的受教育權。而且目前城市中大多數(shù)都是獨生子,而農村由于文化觀念等各種因素,非獨生子基本上都聚集在這里。這個規(guī)定換言之也不就是讓城市孩子比農村孩子享受更多優(yōu)先權?這種教育上的歧視實在讓人憤慨。
高考是學生能力的考察,應該更多關注他們自身的素質,千萬別用世俗的偏見和人為的障礙褻瀆了這個原本還算公平的考試。有人說,高考不僅是在考學生,同樣也是在“考驗政府”。確實,如果確保高考的科學性、嚴肅性以及公正性,避免各種違法、違規(guī)事件的發(fā)生,始終是政府的一個重要職責。因此,希望政府部門在高考這個課堂上也能交上一份滿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