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音樂學院2007年普通本科招生簡章
2007-02-03 10:30:54武漢音樂學院招生辦
一、培養(yǎng)目標
按照黨的教育方針,培養(yǎng)德、智、體全面發(fā)展的音樂、舞蹈專業(yè)人才及師資。
二、專業(yè)、學制、學歷層次
專業(yè)代碼 |
專業(yè) |
專 業(yè) 方 向 |
學制 |
學歷
層次 | |
050401 |
音樂學 |
理論 |
五年 |
本科 | |
藝術管理 |
四年 |
本科 | |||
音樂教育 |
聲樂 |
四年 |
本科 | ||
器樂(主要招收鋼琴,適量招收古箏和揚琴) | |||||
理論 | |||||
050402 |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含視唱練耳) |
五年 |
本科 | |
050417 |
錄音藝術 |
音樂音響導演 |
四年 |
本科 | |
050403 |
音樂表演 |
指揮(樂隊指揮、合唱指揮) |
五年 |
本科 | |
演唱(美聲、民族唱法) |
四年 |
本科 | |||
中國樂器演奏
(二胡、琵琶、揚琴、古箏、竹笛、笙、嗩吶) | |||||
西洋管弦(含打擊樂器)樂器演奏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大提琴、小號、圓號、長號、大號、長笛、雙簧管、單簧管、大管、薩克斯管、古典吉他、打擊樂器) | |||||
鍵盤樂器演奏
(鋼琴、手風琴、電子管風琴) | |||||
050412 |
表演 |
舞蹈表演與教育 |
四年 |
本科 |
三、招生對象和報考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健康,符合報考專業(yè)體檢要求。
下列人員不能報考: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在校生;
2、應屆畢業(yè)生之外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在校生;
3、因觸犯刑律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的或正在服刑者。
四、關于招生范圍與計劃的說明
1、我院各專業(yè)面向全國招生。具體招生計劃以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廳審核下達的招生計劃為準;
2、我院屬于教育部批準的31所獨立設置的藝術院校之一,在國家招生計劃正式下達前須提前自行組織專業(yè)考試。因此,我院的具體招生計劃將待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廳正式下達我院后在校園網(wǎng)上公布(網(wǎng)址:www.whcm.com.cn),請考生及時在我院校園網(wǎng)上查詢。
五、報考時間及地點
1、音樂學(音樂教育方向)
報名:2007年3月5日(星期一)至6日(星期二)
考試:2007年3月7日(星期三)開始
2、音樂學、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錄音藝術、音樂表演各方向及舞蹈表演與教育方向
報 名:2007年3月12日(星期一)至13日(星期二)
專業(yè)初試:2007年3月14日(星期三)開始
專業(yè)復試:2007年3月16日(星期五)開始
3、報名及考試地點:武漢音樂學院新校區(qū)(武漢市武昌區(qū)紫陽路1號)
六、報名手續(xù)
1、湖北省考生提交“2007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登記表”及本人有效身份證(同時提交復印件)。
2、外省考生交驗所在學校介紹信及本人有效身份證(同時提交復印件);凡被要求參加藝術類考生統(tǒng)一報名省份的考生,須按考生所在省份的要求報考,如浙江省考生在報名時向我院需提交“2007年浙江省高校藝術類專業(yè)考試報考證”(各省名稱不同)復印件。
3、提交本人近期兩寸登記相片兩張。
4、報名及初試考務費100元/人;通過初試者,辦理復試手續(xù)并交納復試考務費100元/人。
5、報考音樂學、音樂學(音樂教育)、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含視唱練耳方向)、錄音藝術的考生實行初、復試一次性進行,報名及考務費共200元/人。
七、專業(yè)考試科目
1、音樂學
、乓魳穼W(音樂教育方向),該專業(yè)方向初、復試一次性進行。
聲樂主修:演唱歌曲1首;演奏鋼琴曲1首,并演奏“兩升兩降”范圍內的音階、琶音各1條(4個八度上下行,抽簽決定)。其最后得分的結構為:聲樂70%;鋼琴30%。如加試鋼琴以外的樂器得分超過80,則從81分起,每多得1分,在主修結構總分中加0.1分。
專業(yè)基礎:視唱,聽寫,樂理。
器樂主修:演奏樂曲1首(其中鋼琴需另外演奏“兩升兩降”范圍內的音階、琶音各1條,4個八度上下行,抽簽決定);演唱歌曲1首。其最后得分的結構為:器樂70%;聲樂30%。如加試非主修器樂的得分超過80,則從81分起,每多得1分,在主修結構總分中加0.1分。
專業(yè)基礎:視唱,聽寫,樂理。
理論主修:音樂綜合知識(音樂欣賞常識、音樂理論常識、音樂表演常識、音樂教育常識、聽音樂寫短文);演唱歌曲1首;演奏鋼琴曲1首,并演奏“兩升兩降”范圍內的音階、琶音各1條(4個八度上下行,抽簽決定)。其最后得分的結構為:音樂綜合知識40%;鋼琴30%;聲樂30%。如加試鋼琴以外的樂器得分超過80,則從81分起,每多得1分,在主修結構總分中加0.1分。
專業(yè)基礎:視唱,聽寫,樂理。
、 音樂學方向,該專業(yè)方向初、復試一次性進行。
①音樂學(理論方向)
初試:音樂學基礎
試卷內容包括兩大部分:一是出自“經(jīng)全國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審查通過”的全日制普通高級中學教科書《音樂》(人民音樂出版社2003年版)中的音樂常識;二是音樂學理論知識(含民族音樂理論、中國音樂史和西方音樂史)。
音樂論文寫作(聽音樂寫作文1篇)。
復試
專業(yè)基礎:視唱,聽寫,樂理。
樂器演奏(鋼琴或其它樂器的完整作品2首,其中鋼琴作品的程度不低于車爾尼練習曲作品849)。
面試:演唱(民歌2首、戲曲唱段1首),口頭回答問題。
專業(yè)分結構:音樂學基礎20%;音樂論文寫作20%;樂器演奏20%;面試20%;專業(yè)基礎[(視唱+聽寫)10%+樂理10%]20%,共計100分。
、谝魳穼W(藝術管理方向)
筆試:藝術綜合知識
面試:
樂器演奏(鋼琴或其它樂器演奏任選一項)
A、鋼琴:完整作品1首,程度相當于車爾尼練習曲作品849;
B、其它樂器: 完整作品1首。
其它才藝表演(歌曲、舞蹈、小品、朗誦等任選一項)
問答
A、自我介紹(口頭進行,時間不超過一分鐘;同時提供本人簡歷的文本一份);
B、就文化產業(yè)及音樂藝術行業(yè)的基本狀況以及如何策劃藝術活動等方面的提問作口頭回答。
專業(yè)分結構:藝術綜合知識30%;樂器演奏和其 它 才 藝 表 演 30%(樂器演奏20%+其他才藝表演10%);自我介紹10%(口頭介紹5%+文字簡歷介紹5%);問答30%。
注:本方向考生的文化課考試成績需達到本年度湖北省高考“三本線”(文理均可)。
2、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含視唱練耳方向),該專業(yè)方向初、復試一次性進行。
(1)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初試:樂理,作曲Ⅰ(歌曲寫作與單旋律發(fā)展)。
復試:作曲Ⅱ(多聲部寫作),基礎和聲,聽寫。
面試:樂器演奏(鋼琴或其它樂器),視唱,民歌演唱,能力展示(與所考專業(yè)方向相關的其它能力)。
(2)視唱練耳方向
初試:樂理,視唱Ⅰ。
復試:基礎和聲,聽寫。
面試:鋼琴演奏,視唱Ⅱ,能力展示(與所考專業(yè)方向相關的其它能力)。
3、錄音藝術
錄音藝術專業(yè)的專業(yè)考試,采取必考與選考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必考科目:
A、樂理;
B、視唱練耳(視唱在面試中進行);
C、面試(視唱,選試的樂器演奏,能力展示)。
選考科目:
A、基礎和聲;
B、樂器演奏(在面試中進行);
C、作曲Ⅰ(歌曲寫作與單旋律發(fā)展);
D、作曲Ⅱ(多聲部寫作);
E、音樂制作基礎(自選音樂軟件上機制作,詳見說明③)。
說明:
①考生可在上列選考科目中自主選考,選考門數(shù)不得少于兩門(多選不限);
、谶x考的科目請在報名時加以注明;
③音樂制作基礎的考試主要涉及音樂制作的常識性概念和MIDI錄入的基本操作?荚嚥扇C試的方式進行?忌稍诳荚囋O備上自選軟件或音源,完成試卷中音樂片段(或小型樂曲)的錄入?蛇x基本軟件包括Cakewalk Sonar(4.0)、Nuendo(2.0)、Sibelius(3.0);可選基本音源包括Microsoft GS波表軟件合成器、Cakewalk TTS、Hypersonic;
、芨骺颇烤园俜种朴嫹;
、菘忌乃袇⒖伎颇康某煽兌紝⒂浫雽I(yè)總分及最后總分(專業(yè)總分與高考總分之和)。
4、音樂表演
、 指揮(樂隊指揮、合唱指揮)方向,該專業(yè)方向初、復試一次性進行。
初試:樂理,作曲Ⅰ(歌曲寫作與單旋律發(fā)展)。
復試:作曲Ⅱ(多聲部寫作),基礎和聲,聽寫。
面試:指揮,樂器演奏(鋼琴或其它樂器),視唱(包括二聲部彈唱),民歌演唱,能力展示(與所考專業(yè)方向相關的其它能力)。
⑵ 演唱(美聲、民族聲樂)方向
初試:演唱歌曲1首。
復試:演唱不同風格的歌曲2首(不能重復初試曲目),音域測試。
專業(yè)基礎:視唱,聽寫,樂理。
注:報考演唱方向的考生自備伴奏。初試時不化濃妝、不穿演出服、不穿鞋跟超過5cm以上的高跟鞋,復試自便。
、 中國樂器演奏方向
初試:演奏練習曲及不同風格的樂曲1-2首。
復試:演奏不同風格的樂曲2首,視奏。
專業(yè)基礎:視唱,聽寫,樂理。
⑷ 西洋管弦(含打擊樂器)樂器演奏方向
初試
管樂器演奏:演奏音階、琶音、斷音及練習曲各1首。
弦樂器演奏:演奏音階、琶音、雙音及練習曲各1首。
打擊樂器演奏:演奏中級小軍鼓教程、木琴曲各1首及849水平的鋼琴練習曲1-2首及定音鼓教程練習曲1首。
古典吉他演奏:常用大、小調音階各2條(兩個八度以上);三、六、八、十度雙音音階;輪指練習曲或樂曲1首;巴赫小提琴組曲或魯特琴作品任選1首;自選樂曲1首(5分鐘以上)。
復試
管樂器演奏:演奏音階、琶音、斷音及練習曲和樂曲各1首,并加試視奏。
專業(yè)基礎:視唱,聽寫,樂理。
弦樂器演奏:演奏音階、琶音、雙音、練習曲、協(xié)奏曲第一樂章或技巧性樂曲1首,并加試視奏。
專業(yè)基礎:視唱,聽寫,樂理。
打擊樂器演奏:同初試并加試視奏。
專業(yè)基礎:視唱,聽寫,樂理。
古典吉他演奏:自選樂曲(10分鐘以上20分鐘以內)并加試視奏。
專業(yè)基礎:視唱,聽寫,樂理。
、 鍵盤樂器演奏
鋼琴演奏
初試:演奏練習曲、奏鳴曲快板樂章(或相應規(guī)模的樂曲)各1首。
復試:演奏練習曲、復調作品、奏鳴曲快板樂章(或相應規(guī)模的樂曲)各1首、新作品視奏。
專業(yè)分結構:演奏95%;新作品視奏5%。
專業(yè)基礎:視唱,聽寫,樂理。
電子管風琴演奏
初試:演奏練習曲1首(740以上程度)和大型樂曲各1首。
復試:演奏練習曲、復調作品、大型樂曲(風格不限)各1首、新作品視奏。
專業(yè)分結構:演奏95%;新作品視奏5%。
專業(yè)基礎:視唱,聽寫,樂理。
手風琴演奏
初試:演奏練習曲、復調作品各1首。
復試:演奏練習曲、復調作品、近代中國或外國原創(chuàng)作品各1首(中外不限)、視奏新作品。
專業(yè)分結構:演奏95%;新作品視奏5%。
專業(yè)基礎:視唱,聽寫,樂理。
5、舞蹈表演與教育
初試:舞蹈基本功
舞蹈基本功包括:①踢、搬、控前旁后腿;②小跳、中跳、劈叉跳、橫雙飛燕(男)、蹉步撩腿大跳、紫金冠、蹉步拉腿跳、飛腳(男)、旋子(男)、蠻子(男)、蹦子(男);③四位轉、平轉、揮邊轉或旁腿轉;④點翻、串翻。以上各種技巧可作復合性的展示。
復試:舞蹈表演(限三分鐘以內,自備伴奏);舞蹈模仿。
專業(yè)分結構:初試成績50%;復試成績50%。
八、文化科目考試
考生持本院“文化考試通知單”到戶口所在地招生辦公室辦理高考手續(xù),并參加全國高等院校文科類或理科類規(guī)定的全部科目考試,數(shù)學成績計入總分。
九、錄取
1、音樂學(音樂教育方向)考生,在文化課達到我院劃定的錄取分數(shù)線、專業(yè)基礎課合格的前提下,根據(jù)招生計劃和考生結構成績(結構比例為:專業(yè)分60%+專業(yè)基礎分20%+文化分20%),結合考生德、智、體情況全面考核擇優(yōu)錄取。
2、音樂學(理論方向)考生,在文化課達到我院劃定的錄取分數(shù)線、專業(yè)基礎課合格的前提下,根據(jù)招生計劃和結構成績(專業(yè)分60%+文化分40%),結合考生德、智、體情況全面考核擇優(yōu)錄。灰魳穼W(藝術管理方向)考生,在專業(yè)合格的前提下,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本年度湖北省高考“三本線”(文理均可),根據(jù)招生計劃和結構成績(文化分70%+專業(yè)分30%),結合考生德、智、體情況全面考核擇優(yōu)錄取。
3、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含視唱練耳、指揮方向)考生,在文化課達到我院劃定的錄取分數(shù)線的前提下,根據(jù)招生計劃和專業(yè)成績,結合考生德、智、體情況全面考核擇優(yōu)錄取。
4、錄音藝術(音樂音響導演)的專業(yè)考試僅是全部考試內容中的一部分,因此該專業(yè)考生持有的“文化考試通知單”不是“專業(yè)合格證”,僅是參加高考的憑證。錄取時,根據(jù)招生計劃,以考生的“專業(yè)總分”和“高考總分”分別過線為前提,再按過線之后的“專業(yè)總分”與“高考總分”之和,結合考生德、智、體情況全面考核擇優(yōu)錄取。
5、音樂表演各專業(yè)方向(指揮除外)考生,在文化課達到我院劃定的錄取分數(shù)線、專業(yè)基礎課合格的前提下,根據(jù)招生計劃和專業(yè)成績,結合考生德、智、體情況全面考核擇優(yōu)錄取。
6、表演(舞蹈表演與教育)考生,在文化課達到我院劃定的錄取分數(shù)線的前提下,根據(jù)招生計劃和專業(yè)成績,結合考生德、智、體情況全面考核擇優(yōu)錄取。
十、其它事項
1、報考演奏專業(yè)者,鋼琴、低音大提琴之外的樂器自備。
2、已被錄取的新生應按規(guī)定時間報到,逾期兩周未報到者自動取消入學資格。
3、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校將按規(guī)定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方能取得正式學籍。
4、新生入學第一年為試讀期,試讀不合格者取消學籍。
5、取得正式學籍的學生,各種待遇按教育部及湖北省教育廳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6、本簡章未盡事宜或因其它原因可能導致的調整變更,招生辦公室將在我院校園網(wǎng)上及時發(fā)布信息,并以新發(fā)布的信息為準。請考生隨時關注我院校園網(wǎng)上的招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