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激情聲討――擇校費不廢不行了
2007-02-03 09:31:55羊城晚報(廣州)文章作者:夏楊
“擇校費再不治理不行了,沒有辦法向民眾交待!”昨日小組討論會場,教育界委員們談到亂收費問題,一下子群情激昂,小會場里炸開了鍋。
小組討論剛開始時,委員們還平靜地針對上午政協常委會報告發(fā)表看法,突然有個委員提起擇校費問題。一時間,大家的關注點馬上集中過來。會場熱浪逼人。“回顧去年的教育工作,大家會想起省政協委員孟浩的事情。他要為一個學生維權,但沒成功,最后他說準備賣字畫籌資,幫助那個學生交4萬元的擇校費。對此,前幾天廣州市市長張廣寧也表態(tài),要堅決反對收取擇校費。我看這個問題,2007年不能大事化!”政協委員林倫倫首先“發(fā)炮”。他說,今年政協的工作重點應該是,對小學、中學、大學等的收費問題進行熱點追蹤,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寫出翔實的報告,并向政府提出解決方案!安荒茏尅虾剖录俪霈F,不能讓一個人單打獨斗與社會不合理現象抗爭!”
身為茂名一中校長的黃永祥委員坐不住了。他接過話茬,語氣激動:“擇校費問題的確因學校而起,但社會不能將板子打在學校屁股上,這是個制度問題,是有明文規(guī)定收多少的!”
沒等黃永祥把話講完,另一位委員就憤憤地插話:“幼兒園、小學、初中收擇校費的都不在少數,很多人說沒有,只談高中收擇校費,鬼啊……”
一番論戰(zhàn)后,大家的情緒稍稍平和。陳優(yōu)生委員說:“反思去年發(fā)生的各類擇校費事件,我們應該意識到,教育的成本究竟是多少,政府、學校、家長等各自該負擔多少,應該找到明確的答案!
省政協委員、廣東外語藝術職業(yè)學院副教授余國慧指出,廣東經濟發(fā)達,但教育投入占財政的比例卻低于全國平均水平,這一點廣東應該反思!拔覀儗逃闹匾暢潭,總不能低于別人吧!”